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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未婚同居有继承权

  • 发表日期:2008-06-11  www.nchqw.com  南昌婚庆网        字体 [ ]

  吉安一读者问:我与张某认识后不久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直到他去世。因为他的子女反对我们结婚,我们未办婚姻登记手续。

  在7年的时间里,张某的日常生活均由我照料。请问我有权继承他的遗产吗?

  答:《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对被继承人生活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你与张某多年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并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的扶助,应当认定你对张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可以继承他的部分遗产。

作者:网友推荐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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