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一读者问:儿子今年11岁,去年我们家一个亲戚给了他1万元,这笔钱由我保管。现在我与丈夫准备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丈夫认为儿子的这笔钱他与我应平分。请问孩子接受赠与所获得的钱能否平分?
答:你家亲戚给你儿子的钱属于你儿子的个人财产,你和你丈夫无权处分孩子的钱。
这笔钱属于你儿子接受赠与所获得的个人财产,鉴于他只有11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财产由其监护人来替他保管。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由此可见,你们夫妻二人不能平分你儿子的这笔钱。

